2010年11月3日晚间,一场以口舌之争开哨的互联网客户端争斗,以弹窗的方式,弹到了数亿中国网民的桌面上。两款最广泛安装的互联网软件——奇虎360安全软件和腾讯QQ聊天软件不再共生。
QQ聊天工具的装机量超过4亿——腾讯控股有限公司(00700.HK,下称腾讯)的2010年半年报则称QQ的活跃用户达到了6.125亿;奇虎360安全软件装机量紧随其后,约为3亿,是中国网民最广泛使用的两款软件。二者交集的数量之大,可想而知。
11月3日晚间,腾讯发表“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称将在装有奇虎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11月4日,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奇虎360)发布的公开信中说,这是“中国互联网史上最惊心动魄的一个不眠夜”。
随后,奇虎360董事长周鸿在其微博中连续发布两个通过网页浏览器登录QQ的链接,但端口很快被腾讯封锁。几小时后,奇虎360之前宣称用于“全面保护QQ用户安全”的“扣扣保镖”悄然下线,官方网页和下载页面均无法正常访问。
11月4日上午,腾讯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不兼容奇虎360软件已是“最低的抗争方式”,为对用户造成的不便满怀歉意,董事长兼CEO马化腾和其他高管一夜未眠。
正当观者以为这场战斗即将一路升级下去的时候,奇虎360突然发表公开信,表示决定搁置争执,“让中国互联网恢复平静”。
最希望看到平静的是一直保持沉默的监管者。奇虎360副总裁刘峻证实,工信部通信保障局和公安部已经介入此事,4日当天分别找到两家公司问询。11月5日上午,工信部、互联网协会等部门开会讨论此事的应对方案。
会议讨论的内容被写成报告送到工信部通信保障局以及关心此事的有关领导手中。但是,不乐观的是,接近工信部的人士透露,“此事所牵涉的利益主体非常多,最终的结论需要特别谨慎,政府部门要做出实质性的决定非常困难。”
利益之争
导火索始自2010年9月27日。当天,360“隐私保护器”发布,该软件将腾讯的即时通讯软件QQ作为扫描对象,结果显示,QQ有查看用户私人文件、数据等隐私信息的行为。
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星)一位工程师向记者表示,软件对用户电脑硬盘中的文件和使用行为进行扫描和监测,在业内并不少见。许多其他耳熟能详的软件,都存在类似问题。
但是,作为一款聊天工具,QQ对用户文件和信息的扫描查看,无法接受。
此前很长的一段时间,腾讯和奇虎360,一家提供即时聊天、新闻、游戏和娱乐等服务,一家处理信息安全,双方并无瓜葛,相安无事,包括腾讯网总经理孙忠怀在内的很多腾讯公司职员此前都安装着奇虎360的软件。
直到2010年春节,腾讯旗下的产品“QQ医生”升级为“QQ电脑管家”,通过与QQ的捆绑,迅速在市场中推广,这与奇虎360的安全卫士产生直接竞争。腾讯并未披露这一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刘峻表示在相关领域内已达到约四成。这成为双方今日战争的缘起。
2010年10月14日,腾讯宣布起诉奇虎360,认为奇虎360隐私保护器侵权,要求奇虎及其关联公司停止侵权。随即,奇虎360反诉腾讯不正当竞争和捏造假新闻。
11月3日,腾讯诉奇虎360案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11月4日,腾讯副总裁兼公关部总经理刘畅对记者表示,司法对奇虎360的震慑是“苍白无力”的,“他们对司法毫无忌惮”。
腾讯联席首席技术官熊明华称,司法“毕竟有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而在此之前,腾讯已经决定通过自己的力量与奇虎360开始对抗,11月3日晚,腾讯宣布安装奇虎360软件的电脑将不能再运行QQ。
10月27日,腾讯、百度(NASDAQ:BIDU)、金山(03888.HK)、傲游和可牛五家公司发布《反对奇虎360不正当竞争及加强行业自律的联合声明》(下称《联合声明》),宣布抵制奇虎360,称“暂与奇虎360不发生任何形式的业务合作”。几家公司均与奇虎360存在商业上的瓜葛。
11月5日,上述五家再次召开联合发布会,称将不再兼容360系列软件。
此前,搜狐(NASDAQ:SOHU)CEO张朝阳10月1日在微博上发表言论,直指腾讯“垄断”,并称“奇虎360对腾讯的检测是一种制衡”。
同样与腾讯在网络游戏方面存在竞争关系的盛大公司(NASDAQ:GAME)董事长陈天桥10月5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非常欣赏”奇虎360的行为。期间,盛大游戏平台在用户登录时提示,“请先关闭QQ,以保证个人信息安全。”
腾讯与奇虎360的一场单挑,已然演变为互联网业内的群殴,并迅速由口舌之争,指向用户桌面的弹窗。
在《联合声明》发布的当天,腾讯及其他四家公司通过桌面客户端弹窗,向用户直接宣称“奇虎360不正当竞争”。半夜,奇虎360以弹窗反击,更爆出马化腾身价300亿元,“仍在领取经济适用房补贴”的消息——不过此消息源被证明并不确切。
10月28日上午,奇虎360发布了一份“超级黑名单”,声称是腾讯扫描用户硬盘软件的证据。
刘峻说,安装在电脑中的QQ软件对685款2800余个版本的软件进行强制扫描,其中绝大多数为腾讯的竞争对手,腾讯通过扫描获取信息,达到了解软件使用情况和用户使用习惯的目的,“便于剽窃”。
黑名单的发布引发轩然大波,原先对腾讯“侵犯隐私”的批评,也转向此前业内诟病甚多的“抄袭与剽窃”。
奇虎360再次祭出杀招。10月29日,奇虎360推出“扣扣保镖”,称该工具“全面保护QQ用户的安全”,包括阻止QQ查看用户隐私文件,防止木马盗取QQ账号以及给QQ加速等功能。
此外,“扣扣保镖”还可以启用过滤QQ聊天窗口广告,过滤QQ迷你首页广告,过滤QQ公告广告,过滤右下角新闻卡片广告及手机生活面板广告,屏蔽“腾讯搜搜”插件,以上功能直指腾讯的网络广告业务。
另外,用户也可以选择禁止启动“QQ秀”插件、QQ会员插件、QQ宠物插件和魔法表情,还可以禁止启动“QQ游戏人生”插件、对战游戏平台插件以及“QQ游戏”,覆盖腾讯网络游戏和增值业务服务。
腾讯2010年上半年财报显示,以上可由“扣扣保镖”屏蔽或者禁止启动的项目,占其营收的85.51%,约76亿元。
仅仅发布72小时之后,奇虎360安全中心称,“扣扣保镖”下载量突破千万,平均每秒就有40个独立下载安装量。刘畅透露,截至该工具下线的11月3日,其安装量已经达到2000万。
对于依赖庞大用户群构建商业平台的腾讯而言,奇虎360此举无异于釜底抽薪。
侵权还是垄断
腾讯诉360案被受理当天,马化腾给全体员工公开信中,称与奇虎360的战斗“还将继续”。号角声中,战事渐渐行至高潮。
腾讯宣称奇虎360的“扣扣保镖”属于“非法外挂”,严重影响QQ软件的安全和服务,与QQ软件不兼容,并决定在装有奇虎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
马化腾在公开信中说,宁可“暂时损失一些用户”,也要“打赢这场战斗”。刘畅称,这一行动,是腾讯公司成立12年来“最惨烈的一次”。在两家公司坚决的战斗姿态之中,用户将不得不进行非此即彼的选择。
11月4日,腾讯的股价下跌3.1%,收于181.3港元,创下两月以来最大跌幅。
在给法院的起诉书中,腾讯认为,奇虎360与腾讯具有竞争关系,推出的“隐私保护器”监测腾讯QQ聊天软件的运行,利用虚假宣传手段,误导和欺骗用户,诬蔑原告和原告的产品“窥视”用户的隐私,给原告及原告的产品和服务的声誉造成极大损害。
腾讯要求,奇虎360及关联公司立即停止开发、传播和发行“隐私保护器”及相关软件,连续三个月在媒体上刊函道歉,并索赔400万元。
曾分别代理过腾讯和奇虎360的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于国富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隐私保护器”和“扣扣保镖”通过卸载插件、屏蔽“QQ秀”等功能按钮,有针对性地破坏了QQ软件的完整性。通过这一系列限制行为,增大了奇虎360安全软件本身的市场份额,涉嫌不正当竞争。
对此,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也表示赞同。他对记者表示,腾讯的商业模式在于即时通信免费,而增值服务包括“QQ秀”等收费服务,奇虎360推出的软件精准打击了这一商业模式。
但是,亦有学者指出,中国目前的法律对于此类事件并没有明确规定,依《反不正当竞争法》,二者的产品之间不存在替代、上下游控制关系,很难定性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扣扣保镖”是一个正常的市场行为。
掌握大量用户的腾讯公司,其禁止装有奇虎360安全软件的电脑运行QQ程序,则被指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游云庭认为,这一行为一旦付诸实施,属于不公正地利用了其在即时通信领域的优势地位,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熊明华向记者解释称,此事件最主要的前提是腾讯受到了“劫持和伤害”,目前的选择属于迫不得已,仅仅是自卫。“如果没有这个前提,腾讯也这样做,那这个说法(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有一定道理的。”
2008年中国颁发的《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所谓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根据《反垄断法》,单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份额超过一半时,可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艾瑞咨询2009年数据显示,腾讯在即时通信整体市场份额高达76.2%。
此外,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0年9月,腾讯QQ在日均网民达到率上达到73.6%,在月度有效使用时间占比中,更是高达88%。游云庭认为,垄断行为损害的不仅仅是竞争对手,亦包括用户。该行为不公平地附加了履行合同的条件,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因此同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但《反垄断法》因立法理念和技术上的诸多原因,实施以来,诸多争议仍未厘清。能否认定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是否滥用了这一地位,在学界亦是非常复杂的问题,实践中,有待于国务院反垄断机构的认定。
沉默的监管者
早在双方大打口水战之后,业内人士和媒体就开始呼吁有关部门介入,对扫描隐私、不正当竞争以及垄断做出界定和处理。但是,对于这样一场最激烈的战斗,中国互联网的监管者一时似乎无计可施。
11月4日,工信部和公安部的介入使得双方的争斗趋于缓和,但是种种迹象表明,监管者对此一态势的发展并无解决良策。11月5日,一位参与了工信部专家讨论的人士透露,目前的意见比较倾向于让双方尽快搁置争议,恢复到此前的平静状态,很快会有官方的意见发布,“但是,不会有明确的解决方案。”
刘畅和熊明华均对记者表示,腾讯非常欢迎主管部门的监管和参与,但从美、日等国家的经验来看,行业的自律更重要。
互联网从业人士曲晓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亦称,中国的互联网行业,由于技术和应用上的复杂性,法律制定是滞后的。很多方面并不存在明确的法律规定,再加上主管部门多头交叉且事实上缺位,中国互联网竞争规范不仅混乱,而且低效。
而中国互联网企业在商业模式上的偏激,更加剧了这种乱象。瑞星原副总裁毛一丁对记者表示,中国软件行业和互联网行业中惯用的“免费”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公司对用户信息扫描和收集的冲动。
在无法有效向用户直接收费的中国互联网环境中,公司要实现营业收入,其中的一个办法便是通过扫描和收集用户信息,实现更为精准的广告投放,或者将信息售予他人。
对于QQ和奇虎360安全软件这样装机量数以亿计的软件来说,其对中国4亿网民电脑信息和用户行为的掌握,成为这些软件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基。
而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奇虎360安全软件就曾以“兼容性”为由,要求用户在“奇虎360安全卫士”和“金山网盾”之间做出二选一的选择。
在达到相对垄断的地位之后,滥用垄断地位实行不正当市场竞争,便会成为某种必然的选择。南京大学教授杜骏飞称,“2010年的腾讯以及2008年的百度,之所以能够对网络社会的公众予取予夺,是因为它们对市场的占有达到了超级垄断的高度:垄断着能在其市场上保持惟一卖家的地位。”
这一观点,在互联网监管层内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认同。接近监管机构人士向记者透露,部分专家在非正式征询业界意见,试图论证以某种方式分拆腾讯的可能性,其中一个被提及的方案是,将腾讯分拆为腾讯网(QQ.com)和QQ两部分,前者专注于网络内容,后者专注于即时通讯。
这一奇思妙想不乏拥趸,支持者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反垄断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也是对于当初美国IT行业类似案例的参照。但多位资深互联网人士认为此建议过于荒诞。一位资深网络业内人士认为,分拆提议看似清晰,实则不具可行性,且腾讯是海外上市公司,业务和公司分拆涉及方面复杂,恐怕只能停留于非正式探讨层面。
不乐观的是,国内的互联网监管者在强调舆论监管之外,对于互联网技术和市场竞争缺少足够的理解和认知,短期之内,“弹窗之战”没有从制度法规方面彻底解决的可能性。 本文来源网络:万网代理 www.yay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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